龙岩市政府正式印发了《龙岩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,标志着该市网约车行业进入规范化、制度化发展的新阶段。该《办法》的出台,旨在进一步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(以下简称“网约车”)经营服务行为,保障运营安全和乘客合法权益,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和互联网融合发展,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多样化出行需求。
《办法》明确了网约车平台公司、车辆及驾驶员的市场准入条件。平台公司需在龙岩市行政区域内设立服务机构,具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,并依法取得《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》。车辆方面,要求为本地牌照的7座及以下乘用车,车辆技术性能符合运营安全相关标准,并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、应急报警装置等。驾驶员则需持有相应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,具备3年以上驾驶经历,无交通肇事犯罪、危险驾驶犯罪记录,无暴力犯罪记录,并通过背景核查和考核合格。
在经营服务管理方面,《办法》强调了平台公司的主体责任。平台公司应当保证提供服务的车辆和驾驶员具备合法资质,保证线上提供服务的车辆、驾驶员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的车辆、驾驶员一致;应按照相关规定,合理确定运价,实行明码标价,并向乘客提供相应的出租汽车发票;应加强安全管理,落实运营、网络等安全防范措施,提高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。平台公司应当保障驾驶员和乘客的合法权益,建立服务评价体系和乘客投诉处理制度,及时处理服务质量纠纷。
《办法》还特别关注了乘客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。规定平台公司采集的驾驶员、约车人和乘客的个人信息,不得超越提供网约车业务所必需的范围。除配合国家机关依法行使监督检查权或者刑事侦查权外,平台公司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相关个人信息,不得泄露地理坐标、地理标志物等涉及国家安全的敏感信息。发生信息泄露后,平台公司应当及时向相关主管部门报告,并采取及时有效的补救措施。
对于监督管理,《办法》明确了交通运输、公安、市场监管、网信、通信管理等多部门的职责分工,将建立联合监管机制,加强信息共享和执法协作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将定期组织开展网约车服务质量测评,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本地区网约车平台公司基本信息、服务质量测评结果、乘客投诉处理情况等信息。
《龙岩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办法》的出台,是龙岩市顺应“互联网+”趋势,推动交通运输领域新业态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。它通过明晰权责、设定标准、强化监管,为网约车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,有助于构建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,提升整体服务水平,最终惠及广大市民,实现安全、便捷、高效、绿色的城市出行目标。下一步,龙岩市相关职能部门将依据《办法》开展具体实施和监管工作,确保各项规定落到实处,推动网约车行业健康有序发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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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26-01-13 02:39:4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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